历年购得图书两千多册,一个书橱装不了,又放进木箱、纸盒,还有一部分在天花板上。时至今日,真正通读过的不足一半,剩下的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粗览一遍。何况书还在不断增加,包括众多哲学典籍——这些书我可能根本消受不了,只是奔着心中的那股可笑的狂热而搜罗来的,以使蓬荜生辉。
好在鲁迅先生曾说过“随便翻翻”,这就给我买书以借口。的确,有众多书摆在面前心中踏实。没事了蹲在书橱前,目光顺着书脊一路流淌过去,有“飞流直下三千尺”之快意。再随手抽出一册,看看前言、后记,便算熟识了,日后不时也会惦念起它。
为等待工作分配,我有一年半时间无所事事,又没有多少可与之娱乐、逗趣的朋友,只好呆在屋里看书。先是翻阅小说,从当代看到古代,从中国看到外国;日久腻了,又看散文;又腻了,便读诗词。杂七杂八的,真正觉得对味的却不多。但那时我对自己有个要求:凡开始看的书,一定要读到最后一个字。当时的心情是怕浪费,花钱买书而不读是很可惜的,还不如买盒上档次的香烟!但今天回首便觉愚蠢:读书恰似交友,何必与那些不投脾气的家伙强作欢颜呢?更可笑的是,为抢在找到工作前读完所有藏书,我还定了个读书“计划”:按每秒读五个字算,乘以一天读十个小时,等于十八万字(每天)。那么一年的阅读量将十分可观。从“理论”上看,这个计划也算现实主义。有一天,我甚至创下四十五万字的纪录!那本小说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——法国马丁·杜伽尔的《蒂博一家》(中册),具体内容如今毫无印象。更何况长期下来,大脑就像一台阅读机器,在周而复始中磨损掉灵秀之气,理解力、接受力大幅度下降;最后便倒了胃口,开始厌倦读书。
这个可悲的结局大出意料!经过反省,我决定换一种方法:不作数量限制,乘兴而读,兴尽则止。但有个原则不变:凡开始看的书,一定得读完。另外,为调节神经,我又决定按时购书。一是因为购书本身便堪称人生一大乐趣,像淘金一样富有刺激性;二是因为合肥市公园出现旧书市场,价廉物美,且种类丰富。为节省来回的八元钱车票,我每个周末都是骑自行车来回四十公里。除了去旧书市场,还有图书批发市场。那些日子令我终生受益:选购图书过程中所长的见识,比读书一点也不差!或者说它们形成一种互补。
今天,我已不再有时间和精力像以往那样做了。一百天前,我的女儿哇哇啼哭着打乱了我的许多计划,我不得不在她稚嫩的小手指挥下履行父亲的责任。但读书却一直不曾中断:同时看数本书。中午看小说,晚上看散文;快乐时翻浅显的文字,忧郁时品味点哲学,读书点缀了我一个个平淡无奇的日子,还将陪我走这一生。